2009年9月29日 星期二

木柵國中H1N1家長通知單

各位家長:您好! H1N1新型流感症狀主要是透過飛沫傳染與接觸傳染,一般成人在症狀出現前1 天到發病後7 天均有傳染性,但對於病程較長之病患,亦不能排除其發病期間繼續散播病毒。預防方法首重個人衛生。為因應本次疫情,應養成良好衛生習慣,落實洗手,咳嗽時應遮蔽口鼻,若有發燒、咳嗽、喉嚨痛、全身酸痛、噁心或腹瀉等症狀,請立即戴上口罩,儘快就醫,政府提供『流感快速篩檢服務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點』如下: 1.臺北市三軍總醫院 2.臺北市臺北榮民總醫院 3.臺北市台北長庚紀念醫院 4.臺北市振興復健醫學中心 5.臺北市馬偕紀念醫院 6.臺北市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 7.臺北市國軍松山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8.臺北市立萬芳醫院 9.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 10.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 11.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 12.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 13.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 14.臺北市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15.臺北市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16.臺北市財團法人國泰醫院 17.臺臺北市醫療財團法人辜公亮基金會和信治癌中心醫院 18.臺北縣財團法人汐止國泰綜合醫院 19.臺北縣財團法人天主教耕莘醫院 20.臺北縣瑞芳醫院 21.臺北縣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台北分院 22.臺北縣亞東紀念醫院 23.臺北縣財團法人恩主公醫院 24.臺北縣馬偕紀念醫院淡水分院 25.臺北縣台北縣立醫院三重院區 26.臺北縣行政院衛生署雙和醫院 27.臺北縣財團法人天主教耕莘醫院永和分院 28.臺北縣三峽宏恩醫院 29.台北縣各鄉鎮市衛生所 一、預防H1N1新型流感方法: 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生病學生在家中休息,(學生請假專線:02-29393031 轉320)。 ◎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包含: 1、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口罩,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丟進垃圾桶。 2、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若無面紙或手帕時,可用衣袖代替。 3、如有呼吸道症狀,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 1 公尺以上距離。 4、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要立即澈底清潔雙手。 5、生病時應在家休息,除就醫外,儘量避免外出。二、校園防疫配合事項: 1.學生每日晨起在家量好體溫,並登錄於聯絡簿內。 2.當 貴子弟有身體不適時,請儘速至當地醫療院所就醫,且留在家中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以免到校受到二度感染,並電話告知學校訓導處或導師了解。 3.貴子弟如在校期間如有發燒38℃以上、咳嗽、喉嚨痛及全身酸痛、極度厭倦感等……疑似新型流感症狀時,請配合來校接學生返家就醫,並經醫師確定診斷較能安心。 4.如對校園防疫有任何疑問可來電詢問,電話:02-29393031轉320學務處或 02-29393031轉331健康中心 木柵國中健康中心 敬啟 家長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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