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校已於11/20完成H1N1新型流感疫苗之集中接種作業接種率達80%符合教育部「814原則」
而預估團體中80%人員具免疫力後,即可產生「集團免疫」效果。爰此,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98年8月18日所公布之「因應新型流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及托育機構開學後防治及停課建議」,凡符合「814原則」之學校可不再適用「325停課標準」,惟所有學校仍應持續執行相關防護措施。
壹、814防護措施
一、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班導師或授課教師仍應注意學生健康狀況,惟學校不需全面實施學生量體溫之措施。有症狀學生應儘速就醫,並返家休息,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能返校上課;住宿生罹病者(無法回家者),除就醫外,應予安置於宿舍中,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能參加團體活動。
二、強化衛生教育宣導:加強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註1等衛生教育宣導,並落實執行。
三、定期維護環境清潔:教職員工應定期清潔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但沒有必要使用漂白水等特殊清潔劑。
四、加強通報作業:如發現突發群聚疫情,國民中小學、幼稚園、補習班、托育機構應依規定通知當地教育主管機關,必要時會同當地衛生機關處理。
貳、停課措施
一、 免除停課者:符合「814原則」之學校
(一) 814原則:學生接種率達八成以上,於達八成當日起算14天後之次日起,即符合「814原則」,惟生病學生仍須在家中休息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
(二) 認定方式:以「全校」或「年級族群」(國小部分)為單位認定,不以班級為單位。
1. 國中、高中(職)學校以全校學生計算接種率。
2. 國小學校分為一至三年級及四至六年級二族群,個別認定是否達到「814原則」,一至三年級以完成二劑、四至六年級以完成一劑分別計算其接種率。
3. 幼稚園以全校學生完成二劑計算接種率。
4. 各級學校如有二種學制以上者(如高中部附設國中部、國小附設幼稚園及高職附設補校等),按學制分別予以認定。
5. 托育機構及補習班依學制比照上述原則分族群認定。
6. 學校學生接種率授權由各級學校自行計算及認定,並於認定達「814原則」後通報教育主管機關。
7. 幼稚園、托育機構及補習班由於接種作業並非集中辦理,機構應調查學生個人接種狀況後(如接種紀錄)統計接種率。
二、 實施停課者:未符合前開「814原則」之學校,依「325標準」停課。
(一) 建議停課時機及期間: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及托育機構,於3天內同一班級有2名以上(含2名)學生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感染流感時,建議該班停課5天(含例假日)。患者則應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能返校上課註2。
(二) 當學校有班級停課時,應考慮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
(三) 停課學生不應再參加人口密集性活動,例如至補習班、安親班等人潮聚集場所。學校及家長也應維護停課學生之安全及督導學生不應參加人口密集性活動。
(四) 有關課業學習部分,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五) 地方政府或學校得依本建議,研擬因停課衍生之退費或其他契約規定事項之相關權宜措施。原則上,因停課所衍生之退費問題,依收退費規定或契約規定事項辦理,如未訂定契約者,學校或托育機構應依因應停課而無須再行支付之成本(如餐費等)予以退費。
(六) 單一學校、幼稚園、補習班、托育機構或單一縣市停課或停辦活動,由地方政府宣布;跨縣市或全國性停課或停辦活動,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
參、 由於大專院校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課程實施不同,本停課建議僅適用於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大專院校部份可視狀況,參酌使用本項建議。
備註:
1. 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包含:
(1) 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口罩,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丟進垃圾桶。
(2) 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若無面紙或手帕時,可用衣袖代替。
(3) 如有呼吸道症狀,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4) 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要立即澈底清潔雙手。
2. 除仍有發燒等類流感症狀者持續停課外,其餘學生於停課5日後即可返校上課。
2009年12月30日 星期三
2009年10月29日 星期四
2009年10月1日 星期四
H1N1標語
微笑拱手不握手 咳嗽噴嚏要遮口 感冒發燒不亂走
肥皂勤洗手、咳嗽戴口罩,新流感ByeBye
勤洗手 守護家人健康的第一步
肥皂洗手殺菌好 咳嗽外出戴口罩
咳嗽請戴口罩 H1N1遠離我
勤洗手、咳嗽戴口罩 戰勝H1N1
拱手不握手 新型流感遠離我
進出醫院多洗手 感冒病毒遠離我
發燒咳嗽不上班 迅速就醫戴口罩
肥皂勤洗手 咳嗽戴口罩 對抗流感莫驚慌
肥皂勤洗手、咳嗽戴口罩,新流感ByeBye
勤洗手 守護家人健康的第一步
肥皂洗手殺菌好 咳嗽外出戴口罩
咳嗽請戴口罩 H1N1遠離我
勤洗手、咳嗽戴口罩 戰勝H1N1
拱手不握手 新型流感遠離我
進出醫院多洗手 感冒病毒遠離我
發燒咳嗽不上班 迅速就醫戴口罩
肥皂勤洗手 咳嗽戴口罩 對抗流感莫驚慌
2009年9月29日 星期二
酒精及漂白水之正確調配方式
酒精及漂白水之正確調配方式
一、酒精(濃度70%-75%)
酒精是強效且廣泛的殺菌劑,市售藥用酒精未稀釋濃度為95%,可以蒸餾水或煮沸過冷水,依需要之使用量,稀釋為濃度70-75%之酒精,簡易方法為3份95%酒精加1份水,稀釋後濃度為71.25%;因酒精為易燃物,建議用於小範圍表面和儀器的消毒,且用於通風良好處,以避免燃燒。
二、漂白水「次氯酸納(sodium hypochlorite)」
一般市售漂白水約含5%次氯酸納,建議以1份漂白水加99份冷水稀釋(即1:100稀釋),稀釋後約含0.05%或500ppm有效氯,一般在使用後10-60分鐘皆有作用,其價格便宜,故建議用於醫療機構及家戶大範圍消毒。
消毒種類 消毒水濃度 泡法
一般餐具 漂白水0.01﹪ (100ppm) 以一般市售家用漂白水(含次氯酸鈉)1瓶蓋量(約25㏄)加20罐市售600㏄裝礦泉水寶特瓶的水量
一般家庭-
玩具、衣物 漂白水0.02﹪ (200ppm) 以一般市售家用漂白水(含次氯酸鈉)1瓶蓋量(約25㏄)加10罐市售600㏄裝礦泉水寶特瓶的水量
一般家庭-
家具、嬰兒車、室內、環境 漂白水0.05﹪ (500ppm) 以一般市售家用漂白水(含次氯酸鈉)1瓶蓋量(約25㏄)加4罐市售600㏄裝礦泉水寶特瓶的水量
食品配送車廂
內部、大眾運輸
工具-車廂 漂白水1﹪ 以一般市售家用漂白水(含次氯酸鈉)1瓶量加4罐市售家用漂白水空罐水量
遭傳染病病人體液污染的環境 漂白水5﹪ 一般市售家用漂白水(含次氯酸鈉)直接使用
手部消毒 酒精75﹪ 藥房購買之95﹪酒精79㏄加蒸餾水(或開水)21㏄,可調製成75﹪酒精消毒液100㏄(目前市售亦有已調製成70-80﹪之酒精片棉可直接使用)
一、酒精(濃度70%-75%)
酒精是強效且廣泛的殺菌劑,市售藥用酒精未稀釋濃度為95%,可以蒸餾水或煮沸過冷水,依需要之使用量,稀釋為濃度70-75%之酒精,簡易方法為3份95%酒精加1份水,稀釋後濃度為71.25%;因酒精為易燃物,建議用於小範圍表面和儀器的消毒,且用於通風良好處,以避免燃燒。
二、漂白水「次氯酸納(sodium hypochlorite)」
一般市售漂白水約含5%次氯酸納,建議以1份漂白水加99份冷水稀釋(即1:100稀釋),稀釋後約含0.05%或500ppm有效氯,一般在使用後10-60分鐘皆有作用,其價格便宜,故建議用於醫療機構及家戶大範圍消毒。
消毒種類 消毒水濃度 泡法
一般餐具 漂白水0.01﹪ (100ppm) 以一般市售家用漂白水(含次氯酸鈉)1瓶蓋量(約25㏄)加20罐市售600㏄裝礦泉水寶特瓶的水量
一般家庭-
玩具、衣物 漂白水0.02﹪ (200ppm) 以一般市售家用漂白水(含次氯酸鈉)1瓶蓋量(約25㏄)加10罐市售600㏄裝礦泉水寶特瓶的水量
一般家庭-
家具、嬰兒車、室內、環境 漂白水0.05﹪ (500ppm) 以一般市售家用漂白水(含次氯酸鈉)1瓶蓋量(約25㏄)加4罐市售600㏄裝礦泉水寶特瓶的水量
食品配送車廂
內部、大眾運輸
工具-車廂 漂白水1﹪ 以一般市售家用漂白水(含次氯酸鈉)1瓶量加4罐市售家用漂白水空罐水量
遭傳染病病人體液污染的環境 漂白水5﹪ 一般市售家用漂白水(含次氯酸鈉)直接使用
手部消毒 酒精75﹪ 藥房購買之95﹪酒精79㏄加蒸餾水(或開水)21㏄,可調製成75﹪酒精消毒液100㏄(目前市售亦有已調製成70-80﹪之酒精片棉可直接使用)
臺北立木柵國中因應新流感老師及學生居家隔離停課、復課、補課實施計劃
臺北立木柵國中因應新流感老師及學生居家隔離停課、復課、補課實施計劃
一、依據:
1.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因應新型流感開學後防治及停課作業規定
2.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980818公布「因應新型流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開學後防治及停課建議」辦理。
二、目的:
1.配合防疫政策,落實居家隔離措施。
2.有效輔導居家隔離學生,提供課業協助。
三、停課標準:
1.依據「新流感全國學校停課標準」,簡稱「325標準」,高中職以下學生,包括幼稚園、托育機構等,如果3天內,一班中連續有2人以上學生,經醫師診斷為感染流感,建議此班級停課5天,至於大學以上則由校方自行決定。
2.全校停課期間,無需居家隔離的行政人員,以仍維持正常上班為原則。
3.停課期間,全體教師應請執行本措施第四條相關課業輔導措施
四、 實施對象:
1.本校七、八、九年級居家隔離之學生。
2.本校全(班)校學生。
五、 實施科目:補救教學以國、英、數、理為主,其他科目視學生需要實施。
六、 實施方式
(一)教師因新流感居家隔離期間,依規定安排代課教師。多位老師居家隔離時:視請假教師人數由少至多依以下步驟實施:調請校內其他科目教師先授課→請退休老師支援→請鄰近學校老師支援→徵聘臨時代課教師。
(二)學校停課:視學校疫情狀況需要,依規定辦理。(三)居家隔離學生之課業輔導措施: (四) 因應新流感居家隔離學生之課業輔導 (1)學生居家隔離期間,委請導師負責協調最適宜學習通路(網路、傳真等)協助同學學習,每日由導師電話或電子郵件聯繫,以了解學生健康狀況及學習課業情形並作成輔導紀錄。
(2)視學生學習情形,隔離期間安排老師利用非同步遠距教學學平台指導學生作業
(3)蒐集每日課程進行之講義或學習單,轉交隔離學生練習。有課程重點或考卷(掃描),以E-mail傳送,同學在家收下學習練習。
(4)經教師同意,將上課狀況錄音或錄影,提供教學錄影帶(或燒錄成光碟),讓同學可以收聽、收看上課內容。
(5)提供學生電話詢問或E-mail回答疑問。
(6)請學生依進度在家自修,並按日填寫『居家隔離停課學生課業輔導實施教室日誌表』
(7)學生隔離期滿返校復課後,視學生之需要,安排教師進行補救教學。
(8)隔離期間若逢考試,則依本校補考辦法於復課後另行補考,或視其情形調整評量方式。
(五)學生部分班級停課:若需補課,返校後利用早自習、班週會、社團、第八節、週六、暑假等時段補課。
(六)學生全部停課:全校停課時,所遺課程調至週末或暑假補足。
七、模擬因應需全校停課之狀況:
1. 務請相關處組即日起加強對全體師生同仁宣導居家隔離之正確觀念及實施方式,以避免學生產生因停課而無所事事、四處遊蕩之錯誤觀念。
2. 加強宣導並提醒同學近期內切勿出入公共場所(如電影院、KTV、百貨公司、網咖、圖書館、K書中心、補習班、市場、餐廳、遊樂場所…),以防感染。
3. 請各班導師事先將同學分組,建立班級電話聯絡網,隨時掌握學生狀況。
4. 國三同學為因應基本學力測驗,務請事先在家中備妥一套完整之複習教材及試卷,已備不時之需。
5. 建請各班家委儘速將班級家長分組,建立班級家長聯絡網,並與導師保持密切聯絡,以維繫親師生之良好互動。
6. 停課期間學生配合北市教育局製作之電視遠距教學,作線上『居家學習』。
八、本辦法所需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九、本辦法經「新流感防疫緊急因應小組」、「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一、依據:
1.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因應新型流感開學後防治及停課作業規定
2.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980818公布「因應新型流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開學後防治及停課建議」辦理。
二、目的:
1.配合防疫政策,落實居家隔離措施。
2.有效輔導居家隔離學生,提供課業協助。
三、停課標準:
1.依據「新流感全國學校停課標準」,簡稱「325標準」,高中職以下學生,包括幼稚園、托育機構等,如果3天內,一班中連續有2人以上學生,經醫師診斷為感染流感,建議此班級停課5天,至於大學以上則由校方自行決定。
2.全校停課期間,無需居家隔離的行政人員,以仍維持正常上班為原則。
3.停課期間,全體教師應請執行本措施第四條相關課業輔導措施
四、 實施對象:
1.本校七、八、九年級居家隔離之學生。
2.本校全(班)校學生。
五、 實施科目:補救教學以國、英、數、理為主,其他科目視學生需要實施。
六、 實施方式
(一)教師因新流感居家隔離期間,依規定安排代課教師。多位老師居家隔離時:視請假教師人數由少至多依以下步驟實施:調請校內其他科目教師先授課→請退休老師支援→請鄰近學校老師支援→徵聘臨時代課教師。
(二)學校停課:視學校疫情狀況需要,依規定辦理。(三)居家隔離學生之課業輔導措施: (四) 因應新流感居家隔離學生之課業輔導 (1)學生居家隔離期間,委請導師負責協調最適宜學習通路(網路、傳真等)協助同學學習,每日由導師電話或電子郵件聯繫,以了解學生健康狀況及學習課業情形並作成輔導紀錄。
(2)視學生學習情形,隔離期間安排老師利用非同步遠距教學學平台指導學生作業
(3)蒐集每日課程進行之講義或學習單,轉交隔離學生練習。有課程重點或考卷(掃描),以E-mail傳送,同學在家收下學習練習。
(4)經教師同意,將上課狀況錄音或錄影,提供教學錄影帶(或燒錄成光碟),讓同學可以收聽、收看上課內容。
(5)提供學生電話詢問或E-mail回答疑問。
(6)請學生依進度在家自修,並按日填寫『居家隔離停課學生課業輔導實施教室日誌表』
(7)學生隔離期滿返校復課後,視學生之需要,安排教師進行補救教學。
(8)隔離期間若逢考試,則依本校補考辦法於復課後另行補考,或視其情形調整評量方式。
(五)學生部分班級停課:若需補課,返校後利用早自習、班週會、社團、第八節、週六、暑假等時段補課。
(六)學生全部停課:全校停課時,所遺課程調至週末或暑假補足。
七、模擬因應需全校停課之狀況:
1. 務請相關處組即日起加強對全體師生同仁宣導居家隔離之正確觀念及實施方式,以避免學生產生因停課而無所事事、四處遊蕩之錯誤觀念。
2. 加強宣導並提醒同學近期內切勿出入公共場所(如電影院、KTV、百貨公司、網咖、圖書館、K書中心、補習班、市場、餐廳、遊樂場所…),以防感染。
3. 請各班導師事先將同學分組,建立班級電話聯絡網,隨時掌握學生狀況。
4. 國三同學為因應基本學力測驗,務請事先在家中備妥一套完整之複習教材及試卷,已備不時之需。
5. 建請各班家委儘速將班級家長分組,建立班級家長聯絡網,並與導師保持密切聯絡,以維繫親師生之良好互動。
6. 停課期間學生配合北市教育局製作之電視遠距教學,作線上『居家學習』。
八、本辦法所需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九、本辦法經「新流感防疫緊急因應小組」、「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H1N1 新型流感傳染途徑
一、H1N1 新型流感傳染途徑: H1N1 新型流感傳染途徑與季節性流感類似,主要是透過飛沫傳染與接觸傳染,一般成人在症狀出現前1 天到發病後7 天均有傳染性,但對於病程較長之病患,亦不能排除其發病期間繼續散播病毒。另兒童病例的可傳染期通常較成人病例為長。二、感染H1N1 新型流感之症狀: 人類感染H1N1 新型流感症狀與季節性流感類似,包括發燒、咳嗽、喉嚨痛、全身酸痛、頭痛、寒顫與疲勞,有些病例出現腹瀉、嘔吐症狀。三、個人平時之預防措施: (一) 遠離感染來源:避免前往人潮聚集處及至醫院探訪病人。(二) 注意個人衛生:養成勤洗手的習慣。若無法洗手時,可以使用含酒精(60%以上)的乾洗手液。(三) 注意個人保健:規律運動、均衡飲食。四、有發燒等類似H1N1 新型流感症狀,應戴口罩並儘快就醫,並應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一) 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口罩,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丟進垃圾桶。(二) 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若無面紙或手帕時,可用衣袖代替。(三) 如有呼吸道症狀,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 公尺以上距離。(四) 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要立即澈底清潔雙手。(五) 生病時應在家休息,除就醫外,儘量避免外出。
木柵國中H1N1家長通知單
各位家長:您好! H1N1新型流感症狀主要是透過飛沫傳染與接觸傳染,一般成人在症狀出現前1 天到發病後7 天均有傳染性,但對於病程較長之病患,亦不能排除其發病期間繼續散播病毒。預防方法首重個人衛生。為因應本次疫情,應養成良好衛生習慣,落實洗手,咳嗽時應遮蔽口鼻,若有發燒、咳嗽、喉嚨痛、全身酸痛、噁心或腹瀉等症狀,請立即戴上口罩,儘快就醫,政府提供『流感快速篩檢服務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點』如下: 1.臺北市三軍總醫院 2.臺北市臺北榮民總醫院 3.臺北市台北長庚紀念醫院 4.臺北市振興復健醫學中心 5.臺北市馬偕紀念醫院 6.臺北市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 7.臺北市國軍松山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8.臺北市立萬芳醫院 9.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 10.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 11.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 12.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 13.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 14.臺北市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15.臺北市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16.臺北市財團法人國泰醫院 17.臺臺北市醫療財團法人辜公亮基金會和信治癌中心醫院 18.臺北縣財團法人汐止國泰綜合醫院 19.臺北縣財團法人天主教耕莘醫院 20.臺北縣瑞芳醫院 21.臺北縣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台北分院 22.臺北縣亞東紀念醫院 23.臺北縣財團法人恩主公醫院 24.臺北縣馬偕紀念醫院淡水分院 25.臺北縣台北縣立醫院三重院區 26.臺北縣行政院衛生署雙和醫院 27.臺北縣財團法人天主教耕莘醫院永和分院 28.臺北縣三峽宏恩醫院 29.台北縣各鄉鎮市衛生所 一、預防H1N1新型流感方法: 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生病學生在家中休息,(學生請假專線:02-29393031 轉320)。 ◎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包含: 1、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口罩,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丟進垃圾桶。 2、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若無面紙或手帕時,可用衣袖代替。 3、如有呼吸道症狀,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 1 公尺以上距離。 4、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要立即澈底清潔雙手。 5、生病時應在家休息,除就醫外,儘量避免外出。二、校園防疫配合事項: 1.學生每日晨起在家量好體溫,並登錄於聯絡簿內。 2.當 貴子弟有身體不適時,請儘速至當地醫療院所就醫,且留在家中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以免到校受到二度感染,並電話告知學校訓導處或導師了解。 3.貴子弟如在校期間如有發燒38℃以上、咳嗽、喉嚨痛及全身酸痛、極度厭倦感等……疑似新型流感症狀時,請配合來校接學生返家就醫,並經醫師確定診斷較能安心。 4.如對校園防疫有任何疑問可來電詢問,電話:02-29393031轉320學務處或 02-29393031轉331健康中心 木柵國中健康中心 敬啟 家長簽名:
新型流感開學後防治作業規定---衛生組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因應新型流感開學後防治及停課作業規定 壹、 依據: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980818公布「因應新型流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開學後防治及停課建議」辦理。貳、本規定包含範圍如下:一、通報及處理規定機制。二、停課標準及停課後措施。三、停課程序。四、復課程序。五、防護措施參、通報及處理規定機制:一、校(園)方、補習班於發現學生有類流感症狀時,應立即將該生為適當之處理,並通知學生家長送醫就診或在家休息,做好自主健康管理。二、若有流感群聚事件發生時(含2人以上),校(園)方、補習班應有通報機制:1、 校(園)方、補習班應通報本局(體衛科、幼教科、社教科及校安中心)。2、 校(園)方應填寫「臺北市各級學校及幼托機構疑似傳染病通報單」(附件1)並傳真至本局(體衛科Fax:2759-3365)及各區健康服務中心,以利協助就醫、採檢及後續處置。3、 學校、幼稚園及補習班平時應即應加強相關防疫措施及衛教宣導。肆、停課標準及停課後措施(以班為單位)一、停課時機及期間: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幼稚園及補習班,於3天內同一班級有2名以上(含2名)學生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感染流感時,建議該班停課5天(含例假日)。患者則應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能返校上課。二、 當校(園)方、補習班有班級停課時,應考慮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三、 停課學生不應再參加人口密集性活動,例如至補習班、安親班等人潮聚集場所。校(園)方、補習班及家長也應維護停課學生之安全及督導學生不應參加人口密集性活動。四、 住宿生罹病者(無法回家者),除就醫外,應予安置於宿舍中,並與健康學生區隔,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能參加團體活動。五、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視疫情發展,適時調整停課機制。伍、停課程序:本市各級學校、幼稚園及補習班之班級停課,如符合前項停課標準,授權由校(園)方及補習班依權責辦理停課事宜,並應同時網路線上通報本局校安中心。(本局校安中心每日於教育局表單管理系統掛網,請各校使用網路填報;幼稚園及補習班分別傳真通報業管科)。陸、復課程序:當停課原因消失,應即恢復上課,並依程序通報本局,恢復上課之配套措施由學校辦理。柒、學校及幼稚園(含補習班)應妥善修訂因停課衍生之退費或其他契約規定事項之相關權宜措施。原則上,因停課所衍生之退費問題,依收退費規定或契約規定事項辦理,如未訂定契約者,學校及幼稚園應依尚未發生之變動成本(如餐費等)予以退費,補習班部分,以補課或提供DVD視訊課程服務等替代方式為原則,如因故無法提供者,則依課程所占比例辦理退費。捌、 單一學校、幼稚園、補習班之停課由本局宣布;跨縣市或全國性停課或停辦活動,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玖、防護措施一、 開學準備措施:(一)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以下簡稱學校),由校(園、班)長擔任應變小組召集人,並指定專人每日注意校內教職員工生請病假狀況及追蹤事宜;教師每日監控班級學生請假情況並應與家長聯繫學生請假原因及相關症狀;倘於開學後疑似有群聚感染,應儘速通報本局校安中心、體衛科及轄區健康服務中心。(二) 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如有類流感症狀(如發燒、喉嚨痛、咳嗽或非過敏引起之流鼻水)應立即就醫,並在家休息避免外出,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三) 學校可利用返校日或開學日發送防疫宣導通知。(四)學校與轄區健康服務中心建立支援網絡。(五)學校教職員工應注意衛生管理,各級學校需設立洗手相關設備,包含酒精性乾洗手液或肥皂,提供全校師生保持手部衛生。(其他防疫物資例如:洗手乳、酒精、漂白水、口罩、耳溫計..等)。(六)各校應保持教學空間通風、校園環境衛生工作事宜。(七)學校與本局及衛生單位維持疫情雙向通報機制,俾及時應變疫情。(八)各校貫徹推動「疫情通報管理」、「學校防疫管控」及「學校班級防護網」三道防護措施。(九)請各校以家庭聯絡簿或其他方式,宣導、提醒家長注意以下事項: 1.流感傳染途徑主要是透過飛沫傳染與接觸傳染,其症狀包括發燒、咳嗽、喉嚨痛、全身酸痛、頭痛、寒顫與疲勞,有些病例出現腹瀉、嘔吐症狀,部分病例出現眼睛發紅和流鼻涕等症狀。 2.加強宣導正確洗手方法及維持良好個人衛生習慣,並宣導減少出入公共場所、多戴口罩。如有呼吸道症狀者,建議在家休息及戴口罩,咳嗽時用衛生紙遮口鼻並丟入垃圾桶,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後要洗手(使用酒精性乾洗手液或肥皂及清水洗手),儘可能與他人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以免病情散播。二、 學生在校期間(一) 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學校應視實際需要主動為學生量體溫,且班導師或授課教師應注意學生是否有發燒等類流感等症狀。(二) 強化衛生教育宣導:加強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註1等衛生教育宣導,並落實執行。(三) 定期維護環境清潔:教職員工應定期清潔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但沒有必要使用漂白水等特殊清潔劑。(四) 區隔生病學生及教職員工:學生或教職員工如在校期間出現類流感症狀,須戴上口罩,並應予安置於單獨空間註2,直到離校。(五) 早期治療高風險之學生及教職員工:具流感併發症之高風險族群註3,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儘速就醫。(六) 加強通報作業:各校(園)及補習班如疑有類流感症狀群聚現象(含2人以上),應即建議個案儘速至指定醫院進行進一步看診篩檢,經確診為流感後,傳真速報單通報本局(體衛科,私立幼稚園及補習班則通報業管科)及轄區健康服務中心。必要時由本局通報衛生局會同處理。拾、本規定得依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及疫情發展修訂之。 備註: 1. 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包含: (1) 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口罩,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丟進垃圾桶。 (2) 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若無面紙或手帕時,可用衣袖代替。 (3) 如有呼吸道症狀,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4) 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要立即澈底清潔雙手。 2. 單獨空間應設於非人潮必經處,不需獨立空調,但需確保其空氣流通。另,流感併發症之高風險者不宜照顧暫時留置之流感病患。 3. 高風險族群包含:懷孕、氣喘、糖尿病患者、免疫系統或神經肌肉系統等慢性疾病患者。 4. 除仍有發燒等類流感症狀者持續停課外,其餘學生於停課5日後即可返校上課。
因應新型流感「325」停課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教職員出勤注意事項
教師自主健康管理監測表下載
因應新型流感「325」停課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教職員出勤注意事項
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80904
98年9月4日台人(二)字第0980153450號函
依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8年8月18日公布「因應新型流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及托育機構開學後防治及停課建議」第貳點、停課建議及停課後措施(以班為單位)規定,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及托育機構,於3天內同一班級有2名以上(含2名)名學生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感染流感時,建議該班停課5天(含例假日)。患者則應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能返校上課。
學校班級停課後,其導師與科任教師是否應留校備課或配合停課、教師出現類流感症狀及確定感染新型流感時,其給假、課務處理及行政人員之出勤,依下列規定辦理:
壹、班級停課期間
一、 幼稚園教師及國民小學導師:因應班級停課,配合以停課登記,除在家自我健康管理外,並應聯繫該班學生,進行居家學習指導,協助學校傳達必要之防疫或復課訊息。
二、 國民小學科任教師、國民中學及高中職導師與科任教師:依教育部公布之教師自主健康管理監測表(如附件)進行自我檢測,並依監測結果建議確實辦理。
三、 補課:停課班級課務利用課餘時間、例假日及寒暑假補課。
貳、教師確定感染新型流感
教師應即請病假,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成績考核之計算。
參、鐘點費
教師補課之鐘點費及教師感染新型流感病假期間之代課鐘點費,應由學校支應,不足部分先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經費項下核予補助,倘仍有不足部分,再專案報教育部補助。
肆、教師如出現類A型流感症狀無法到校上課,應以病假登記,不列入成績考核計算;惟如經證實確認未感染新型流感,則應返校授課,若持續請假,則依病假處理,並列入成績考核之計算。
伍、學校校長、行政人員(含兼行政職務教師)及工友(含技工及駕駛)於班級停課期間,應照常上班,至班級補課期間上述人員是否上班,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決定,如補課期間應上班者,應核予補休或加班費。
陸、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停(補)課及行政人員出勤,比照本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柒、本注意事項得視疫情隨時調整修正。
因應新型流感「325」停課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教職員出勤注意事項
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80904
98年9月4日台人(二)字第0980153450號函
依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8年8月18日公布「因應新型流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及托育機構開學後防治及停課建議」第貳點、停課建議及停課後措施(以班為單位)規定,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及托育機構,於3天內同一班級有2名以上(含2名)名學生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感染流感時,建議該班停課5天(含例假日)。患者則應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能返校上課。
學校班級停課後,其導師與科任教師是否應留校備課或配合停課、教師出現類流感症狀及確定感染新型流感時,其給假、課務處理及行政人員之出勤,依下列規定辦理:
壹、班級停課期間
一、 幼稚園教師及國民小學導師:因應班級停課,配合以停課登記,除在家自我健康管理外,並應聯繫該班學生,進行居家學習指導,協助學校傳達必要之防疫或復課訊息。
二、 國民小學科任教師、國民中學及高中職導師與科任教師:依教育部公布之教師自主健康管理監測表(如附件)進行自我檢測,並依監測結果建議確實辦理。
三、 補課:停課班級課務利用課餘時間、例假日及寒暑假補課。
貳、教師確定感染新型流感
教師應即請病假,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成績考核之計算。
參、鐘點費
教師補課之鐘點費及教師感染新型流感病假期間之代課鐘點費,應由學校支應,不足部分先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經費項下核予補助,倘仍有不足部分,再專案報教育部補助。
肆、教師如出現類A型流感症狀無法到校上課,應以病假登記,不列入成績考核計算;惟如經證實確認未感染新型流感,則應返校授課,若持續請假,則依病假處理,並列入成績考核之計算。
伍、學校校長、行政人員(含兼行政職務教師)及工友(含技工及駕駛)於班級停課期間,應照常上班,至班級補課期間上述人員是否上班,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決定,如補課期間應上班者,應核予補休或加班費。
陸、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停(補)課及行政人員出勤,比照本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柒、本注意事項得視疫情隨時調整修正。
臺北市醫院診所新型流感快篩服務據點
學務處生教組在此提醒各位家長及學生,如發現自己或同學有出現類似流感之徵兆,
可到以下新型流感快篩服務據點進行檢驗。
臺北市醫院診所新型流感快篩服務據點如下:
1. 臺北市立萬芳醫院/興隆路3段111號/02-29307930
2. 平安耳鼻喉科診所/木新路3段106號1樓/866-86611963
3. 李聯合診所/羅斯福路5段170巷1之3號2樓/02-29343881
4. 洪佑承小兒專科診所/興隆路4段64之2號1樓/02-29364708
5. 徐慧玲診所/興隆路4段99號/02-22340000
6. 陳建業耳鼻喉科診所/羅斯福路6段270號/02-29358080
7. 惠群診所/木柵路2段162號/02-29362222
可到以下新型流感快篩服務據點進行檢驗。
臺北市醫院診所新型流感快篩服務據點如下:
1. 臺北市立萬芳醫院/興隆路3段111號/02-29307930
2. 平安耳鼻喉科診所/木新路3段106號1樓/866-86611963
3. 李聯合診所/羅斯福路5段170巷1之3號2樓/02-29343881
4. 洪佑承小兒專科診所/興隆路4段64之2號1樓/02-29364708
5. 徐慧玲診所/興隆路4段99號/02-22340000
6. 陳建業耳鼻喉科診所/羅斯福路6段270號/02-29358080
7. 惠群診所/木柵路2段162號/02-2936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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