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9日 星期二

臺北立木柵國中因應新流感老師及學生居家隔離停課、復課、補課實施計劃

臺北立木柵國中因應新流感老師及學生居家隔離停課、復課、補課實施計劃
一、依據:
1.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因應新型流感開學後防治及停課作業規定
2.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980818公布「因應新型流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開學後防治及停課建議」辦理。
二、目的:
1.配合防疫政策,落實居家隔離措施。
2.有效輔導居家隔離學生,提供課業協助。
三、停課標準:
1.依據「新流感全國學校停課標準」,簡稱「325標準」,高中職以下學生,包括幼稚園、托育機構等,如果3天內,一班中連續有2人以上學生,經醫師診斷為感染流感,建議此班級停課5天,至於大學以上則由校方自行決定。
2.全校停課期間,無需居家隔離的行政人員,以仍維持正常上班為原則。
3.停課期間,全體教師應請執行本措施第四條相關課業輔導措施
四、 實施對象:
1.本校七、八、九年級居家隔離之學生。
2.本校全(班)校學生。
五、 實施科目:補救教學以國、英、數、理為主,其他科目視學生需要實施。
六、 實施方式
(一)教師因新流感居家隔離期間,依規定安排代課教師。多位老師居家隔離時:視請假教師人數由少至多依以下步驟實施:調請校內其他科目教師先授課→請退休老師支援→請鄰近學校老師支援→徵聘臨時代課教師。
(二)學校停課:視學校疫情狀況需要,依規定辦理。(三)居家隔離學生之課業輔導措施: (四) 因應新流感居家隔離學生之課業輔導 (1)學生居家隔離期間,委請導師負責協調最適宜學習通路(網路、傳真等)協助同學學習,每日由導師電話或電子郵件聯繫,以了解學生健康狀況及學習課業情形並作成輔導紀錄。
(2)視學生學習情形,隔離期間安排老師利用非同步遠距教學學平台指導學生作業
(3)蒐集每日課程進行之講義或學習單,轉交隔離學生練習。有課程重點或考卷(掃描),以E-mail傳送,同學在家收下學習練習。
(4)經教師同意,將上課狀況錄音或錄影,提供教學錄影帶(或燒錄成光碟),讓同學可以收聽、收看上課內容。
(5)提供學生電話詢問或E-mail回答疑問。
(6)請學生依進度在家自修,並按日填寫『居家隔離停課學生課業輔導實施教室日誌表』
(7)學生隔離期滿返校復課後,視學生之需要,安排教師進行補救教學。
(8)隔離期間若逢考試,則依本校補考辦法於復課後另行補考,或視其情形調整評量方式。
(五)學生部分班級停課:若需補課,返校後利用早自習、班週會、社團、第八節、週六、暑假等時段補課。
(六)學生全部停課:全校停課時,所遺課程調至週末或暑假補足。
七、模擬因應需全校停課之狀況:
1. 務請相關處組即日起加強對全體師生同仁宣導居家隔離之正確觀念及實施方式,以避免學生產生因停課而無所事事、四處遊蕩之錯誤觀念。
2. 加強宣導並提醒同學近期內切勿出入公共場所(如電影院、KTV、百貨公司、網咖、圖書館、K書中心、補習班、市場、餐廳、遊樂場所…),以防感染。
3. 請各班導師事先將同學分組,建立班級電話聯絡網,隨時掌握學生狀況。
4. 國三同學為因應基本學力測驗,務請事先在家中備妥一套完整之複習教材及試卷,已備不時之需。
5. 建請各班家委儘速將班級家長分組,建立班級家長聯絡網,並與導師保持密切聯絡,以維繫親師生之良好互動。
6. 停課期間學生配合北市教育局製作之電視遠距教學,作線上『居家學習』。

八、本辦法所需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九、本辦法經「新流感防疫緊急因應小組」、「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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