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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益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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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學資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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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數位學習網
http://elearning.tp.edu.tw
臺北市多媒體教學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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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4日 星期一
2010年1月3日 星期日
2009年12月30日 星期三
木柵國中814停課標準
公告:
本校已於11/20完成H1N1新型流感疫苗之集中接種作業接種率達80%符合教育部「814原則」
而預估團體中80%人員具免疫力後,即可產生「集團免疫」效果。爰此,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98年8月18日所公布之「因應新型流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及托育機構開學後防治及停課建議」,凡符合「814原則」之學校可不再適用「325停課標準」,惟所有學校仍應持續執行相關防護措施。
壹、814防護措施
一、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班導師或授課教師仍應注意學生健康狀況,惟學校不需全面實施學生量體溫之措施。有症狀學生應儘速就醫,並返家休息,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能返校上課;住宿生罹病者(無法回家者),除就醫外,應予安置於宿舍中,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能參加團體活動。
二、強化衛生教育宣導:加強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註1等衛生教育宣導,並落實執行。
三、定期維護環境清潔:教職員工應定期清潔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但沒有必要使用漂白水等特殊清潔劑。
四、加強通報作業:如發現突發群聚疫情,國民中小學、幼稚園、補習班、托育機構應依規定通知當地教育主管機關,必要時會同當地衛生機關處理。
貳、停課措施
一、 免除停課者:符合「814原則」之學校
(一) 814原則:學生接種率達八成以上,於達八成當日起算14天後之次日起,即符合「814原則」,惟生病學生仍須在家中休息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
(二) 認定方式:以「全校」或「年級族群」(國小部分)為單位認定,不以班級為單位。
1. 國中、高中(職)學校以全校學生計算接種率。
2. 國小學校分為一至三年級及四至六年級二族群,個別認定是否達到「814原則」,一至三年級以完成二劑、四至六年級以完成一劑分別計算其接種率。
3. 幼稚園以全校學生完成二劑計算接種率。
4. 各級學校如有二種學制以上者(如高中部附設國中部、國小附設幼稚園及高職附設補校等),按學制分別予以認定。
5. 托育機構及補習班依學制比照上述原則分族群認定。
6. 學校學生接種率授權由各級學校自行計算及認定,並於認定達「814原則」後通報教育主管機關。
7. 幼稚園、托育機構及補習班由於接種作業並非集中辦理,機構應調查學生個人接種狀況後(如接種紀錄)統計接種率。
二、 實施停課者:未符合前開「814原則」之學校,依「325標準」停課。
(一) 建議停課時機及期間: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及托育機構,於3天內同一班級有2名以上(含2名)學生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感染流感時,建議該班停課5天(含例假日)。患者則應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能返校上課註2。
(二) 當學校有班級停課時,應考慮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
(三) 停課學生不應再參加人口密集性活動,例如至補習班、安親班等人潮聚集場所。學校及家長也應維護停課學生之安全及督導學生不應參加人口密集性活動。
(四) 有關課業學習部分,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五) 地方政府或學校得依本建議,研擬因停課衍生之退費或其他契約規定事項之相關權宜措施。原則上,因停課所衍生之退費問題,依收退費規定或契約規定事項辦理,如未訂定契約者,學校或托育機構應依因應停課而無須再行支付之成本(如餐費等)予以退費。
(六) 單一學校、幼稚園、補習班、托育機構或單一縣市停課或停辦活動,由地方政府宣布;跨縣市或全國性停課或停辦活動,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
參、 由於大專院校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課程實施不同,本停課建議僅適用於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大專院校部份可視狀況,參酌使用本項建議。
備註:
1. 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包含:
(1) 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口罩,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丟進垃圾桶。
(2) 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若無面紙或手帕時,可用衣袖代替。
(3) 如有呼吸道症狀,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4) 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要立即澈底清潔雙手。
2. 除仍有發燒等類流感症狀者持續停課外,其餘學生於停課5日後即可返校上課。
本校已於11/20完成H1N1新型流感疫苗之集中接種作業接種率達80%符合教育部「814原則」
而預估團體中80%人員具免疫力後,即可產生「集團免疫」效果。爰此,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98年8月18日所公布之「因應新型流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及托育機構開學後防治及停課建議」,凡符合「814原則」之學校可不再適用「325停課標準」,惟所有學校仍應持續執行相關防護措施。
壹、814防護措施
一、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班導師或授課教師仍應注意學生健康狀況,惟學校不需全面實施學生量體溫之措施。有症狀學生應儘速就醫,並返家休息,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能返校上課;住宿生罹病者(無法回家者),除就醫外,應予安置於宿舍中,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能參加團體活動。
二、強化衛生教育宣導:加強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註1等衛生教育宣導,並落實執行。
三、定期維護環境清潔:教職員工應定期清潔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但沒有必要使用漂白水等特殊清潔劑。
四、加強通報作業:如發現突發群聚疫情,國民中小學、幼稚園、補習班、托育機構應依規定通知當地教育主管機關,必要時會同當地衛生機關處理。
貳、停課措施
一、 免除停課者:符合「814原則」之學校
(一) 814原則:學生接種率達八成以上,於達八成當日起算14天後之次日起,即符合「814原則」,惟生病學生仍須在家中休息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
(二) 認定方式:以「全校」或「年級族群」(國小部分)為單位認定,不以班級為單位。
1. 國中、高中(職)學校以全校學生計算接種率。
2. 國小學校分為一至三年級及四至六年級二族群,個別認定是否達到「814原則」,一至三年級以完成二劑、四至六年級以完成一劑分別計算其接種率。
3. 幼稚園以全校學生完成二劑計算接種率。
4. 各級學校如有二種學制以上者(如高中部附設國中部、國小附設幼稚園及高職附設補校等),按學制分別予以認定。
5. 托育機構及補習班依學制比照上述原則分族群認定。
6. 學校學生接種率授權由各級學校自行計算及認定,並於認定達「814原則」後通報教育主管機關。
7. 幼稚園、托育機構及補習班由於接種作業並非集中辦理,機構應調查學生個人接種狀況後(如接種紀錄)統計接種率。
二、 實施停課者:未符合前開「814原則」之學校,依「325標準」停課。
(一) 建議停課時機及期間: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及托育機構,於3天內同一班級有2名以上(含2名)學生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感染流感時,建議該班停課5天(含例假日)。患者則應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能返校上課註2。
(二) 當學校有班級停課時,應考慮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
(三) 停課學生不應再參加人口密集性活動,例如至補習班、安親班等人潮聚集場所。學校及家長也應維護停課學生之安全及督導學生不應參加人口密集性活動。
(四) 有關課業學習部分,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五) 地方政府或學校得依本建議,研擬因停課衍生之退費或其他契約規定事項之相關權宜措施。原則上,因停課所衍生之退費問題,依收退費規定或契約規定事項辦理,如未訂定契約者,學校或托育機構應依因應停課而無須再行支付之成本(如餐費等)予以退費。
(六) 單一學校、幼稚園、補習班、托育機構或單一縣市停課或停辦活動,由地方政府宣布;跨縣市或全國性停課或停辦活動,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
參、 由於大專院校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課程實施不同,本停課建議僅適用於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大專院校部份可視狀況,參酌使用本項建議。
備註:
1. 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包含:
(1) 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口罩,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丟進垃圾桶。
(2) 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若無面紙或手帕時,可用衣袖代替。
(3) 如有呼吸道症狀,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4) 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要立即澈底清潔雙手。
2. 除仍有發燒等類流感症狀者持續停課外,其餘學生於停課5日後即可返校上課。
2009年10月29日 星期四
2009年10月1日 星期四
H1N1標語
微笑拱手不握手 咳嗽噴嚏要遮口 感冒發燒不亂走
肥皂勤洗手、咳嗽戴口罩,新流感ByeBye
勤洗手 守護家人健康的第一步
肥皂洗手殺菌好 咳嗽外出戴口罩
咳嗽請戴口罩 H1N1遠離我
勤洗手、咳嗽戴口罩 戰勝H1N1
拱手不握手 新型流感遠離我
進出醫院多洗手 感冒病毒遠離我
發燒咳嗽不上班 迅速就醫戴口罩
肥皂勤洗手 咳嗽戴口罩 對抗流感莫驚慌
肥皂勤洗手、咳嗽戴口罩,新流感ByeBye
勤洗手 守護家人健康的第一步
肥皂洗手殺菌好 咳嗽外出戴口罩
咳嗽請戴口罩 H1N1遠離我
勤洗手、咳嗽戴口罩 戰勝H1N1
拱手不握手 新型流感遠離我
進出醫院多洗手 感冒病毒遠離我
發燒咳嗽不上班 迅速就醫戴口罩
肥皂勤洗手 咳嗽戴口罩 對抗流感莫驚慌
2009年9月29日 星期二
酒精及漂白水之正確調配方式
酒精及漂白水之正確調配方式
一、酒精(濃度70%-75%)
酒精是強效且廣泛的殺菌劑,市售藥用酒精未稀釋濃度為95%,可以蒸餾水或煮沸過冷水,依需要之使用量,稀釋為濃度70-75%之酒精,簡易方法為3份95%酒精加1份水,稀釋後濃度為71.25%;因酒精為易燃物,建議用於小範圍表面和儀器的消毒,且用於通風良好處,以避免燃燒。
二、漂白水「次氯酸納(sodium hypochlorite)」
一般市售漂白水約含5%次氯酸納,建議以1份漂白水加99份冷水稀釋(即1:100稀釋),稀釋後約含0.05%或500ppm有效氯,一般在使用後10-60分鐘皆有作用,其價格便宜,故建議用於醫療機構及家戶大範圍消毒。
消毒種類 消毒水濃度 泡法
一般餐具 漂白水0.01﹪ (100ppm) 以一般市售家用漂白水(含次氯酸鈉)1瓶蓋量(約25㏄)加20罐市售600㏄裝礦泉水寶特瓶的水量
一般家庭-
玩具、衣物 漂白水0.02﹪ (200ppm) 以一般市售家用漂白水(含次氯酸鈉)1瓶蓋量(約25㏄)加10罐市售600㏄裝礦泉水寶特瓶的水量
一般家庭-
家具、嬰兒車、室內、環境 漂白水0.05﹪ (500ppm) 以一般市售家用漂白水(含次氯酸鈉)1瓶蓋量(約25㏄)加4罐市售600㏄裝礦泉水寶特瓶的水量
食品配送車廂
內部、大眾運輸
工具-車廂 漂白水1﹪ 以一般市售家用漂白水(含次氯酸鈉)1瓶量加4罐市售家用漂白水空罐水量
遭傳染病病人體液污染的環境 漂白水5﹪ 一般市售家用漂白水(含次氯酸鈉)直接使用
手部消毒 酒精75﹪ 藥房購買之95﹪酒精79㏄加蒸餾水(或開水)21㏄,可調製成75﹪酒精消毒液100㏄(目前市售亦有已調製成70-80﹪之酒精片棉可直接使用)
一、酒精(濃度70%-75%)
酒精是強效且廣泛的殺菌劑,市售藥用酒精未稀釋濃度為95%,可以蒸餾水或煮沸過冷水,依需要之使用量,稀釋為濃度70-75%之酒精,簡易方法為3份95%酒精加1份水,稀釋後濃度為71.25%;因酒精為易燃物,建議用於小範圍表面和儀器的消毒,且用於通風良好處,以避免燃燒。
二、漂白水「次氯酸納(sodium hypochlorite)」
一般市售漂白水約含5%次氯酸納,建議以1份漂白水加99份冷水稀釋(即1:100稀釋),稀釋後約含0.05%或500ppm有效氯,一般在使用後10-60分鐘皆有作用,其價格便宜,故建議用於醫療機構及家戶大範圍消毒。
消毒種類 消毒水濃度 泡法
一般餐具 漂白水0.01﹪ (100ppm) 以一般市售家用漂白水(含次氯酸鈉)1瓶蓋量(約25㏄)加20罐市售600㏄裝礦泉水寶特瓶的水量
一般家庭-
玩具、衣物 漂白水0.02﹪ (200ppm) 以一般市售家用漂白水(含次氯酸鈉)1瓶蓋量(約25㏄)加10罐市售600㏄裝礦泉水寶特瓶的水量
一般家庭-
家具、嬰兒車、室內、環境 漂白水0.05﹪ (500ppm) 以一般市售家用漂白水(含次氯酸鈉)1瓶蓋量(約25㏄)加4罐市售600㏄裝礦泉水寶特瓶的水量
食品配送車廂
內部、大眾運輸
工具-車廂 漂白水1﹪ 以一般市售家用漂白水(含次氯酸鈉)1瓶量加4罐市售家用漂白水空罐水量
遭傳染病病人體液污染的環境 漂白水5﹪ 一般市售家用漂白水(含次氯酸鈉)直接使用
手部消毒 酒精75﹪ 藥房購買之95﹪酒精79㏄加蒸餾水(或開水)21㏄,可調製成75﹪酒精消毒液100㏄(目前市售亦有已調製成70-80﹪之酒精片棉可直接使用)
臺北立木柵國中因應新流感老師及學生居家隔離停課、復課、補課實施計劃
臺北立木柵國中因應新流感老師及學生居家隔離停課、復課、補課實施計劃
一、依據:
1.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因應新型流感開學後防治及停課作業規定
2.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980818公布「因應新型流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開學後防治及停課建議」辦理。
二、目的:
1.配合防疫政策,落實居家隔離措施。
2.有效輔導居家隔離學生,提供課業協助。
三、停課標準:
1.依據「新流感全國學校停課標準」,簡稱「325標準」,高中職以下學生,包括幼稚園、托育機構等,如果3天內,一班中連續有2人以上學生,經醫師診斷為感染流感,建議此班級停課5天,至於大學以上則由校方自行決定。
2.全校停課期間,無需居家隔離的行政人員,以仍維持正常上班為原則。
3.停課期間,全體教師應請執行本措施第四條相關課業輔導措施
四、 實施對象:
1.本校七、八、九年級居家隔離之學生。
2.本校全(班)校學生。
五、 實施科目:補救教學以國、英、數、理為主,其他科目視學生需要實施。
六、 實施方式
(一)教師因新流感居家隔離期間,依規定安排代課教師。多位老師居家隔離時:視請假教師人數由少至多依以下步驟實施:調請校內其他科目教師先授課→請退休老師支援→請鄰近學校老師支援→徵聘臨時代課教師。
(二)學校停課:視學校疫情狀況需要,依規定辦理。(三)居家隔離學生之課業輔導措施: (四) 因應新流感居家隔離學生之課業輔導 (1)學生居家隔離期間,委請導師負責協調最適宜學習通路(網路、傳真等)協助同學學習,每日由導師電話或電子郵件聯繫,以了解學生健康狀況及學習課業情形並作成輔導紀錄。
(2)視學生學習情形,隔離期間安排老師利用非同步遠距教學學平台指導學生作業
(3)蒐集每日課程進行之講義或學習單,轉交隔離學生練習。有課程重點或考卷(掃描),以E-mail傳送,同學在家收下學習練習。
(4)經教師同意,將上課狀況錄音或錄影,提供教學錄影帶(或燒錄成光碟),讓同學可以收聽、收看上課內容。
(5)提供學生電話詢問或E-mail回答疑問。
(6)請學生依進度在家自修,並按日填寫『居家隔離停課學生課業輔導實施教室日誌表』
(7)學生隔離期滿返校復課後,視學生之需要,安排教師進行補救教學。
(8)隔離期間若逢考試,則依本校補考辦法於復課後另行補考,或視其情形調整評量方式。
(五)學生部分班級停課:若需補課,返校後利用早自習、班週會、社團、第八節、週六、暑假等時段補課。
(六)學生全部停課:全校停課時,所遺課程調至週末或暑假補足。
七、模擬因應需全校停課之狀況:
1. 務請相關處組即日起加強對全體師生同仁宣導居家隔離之正確觀念及實施方式,以避免學生產生因停課而無所事事、四處遊蕩之錯誤觀念。
2. 加強宣導並提醒同學近期內切勿出入公共場所(如電影院、KTV、百貨公司、網咖、圖書館、K書中心、補習班、市場、餐廳、遊樂場所…),以防感染。
3. 請各班導師事先將同學分組,建立班級電話聯絡網,隨時掌握學生狀況。
4. 國三同學為因應基本學力測驗,務請事先在家中備妥一套完整之複習教材及試卷,已備不時之需。
5. 建請各班家委儘速將班級家長分組,建立班級家長聯絡網,並與導師保持密切聯絡,以維繫親師生之良好互動。
6. 停課期間學生配合北市教育局製作之電視遠距教學,作線上『居家學習』。
八、本辦法所需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九、本辦法經「新流感防疫緊急因應小組」、「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一、依據:
1.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因應新型流感開學後防治及停課作業規定
2.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980818公布「因應新型流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開學後防治及停課建議」辦理。
二、目的:
1.配合防疫政策,落實居家隔離措施。
2.有效輔導居家隔離學生,提供課業協助。
三、停課標準:
1.依據「新流感全國學校停課標準」,簡稱「325標準」,高中職以下學生,包括幼稚園、托育機構等,如果3天內,一班中連續有2人以上學生,經醫師診斷為感染流感,建議此班級停課5天,至於大學以上則由校方自行決定。
2.全校停課期間,無需居家隔離的行政人員,以仍維持正常上班為原則。
3.停課期間,全體教師應請執行本措施第四條相關課業輔導措施
四、 實施對象:
1.本校七、八、九年級居家隔離之學生。
2.本校全(班)校學生。
五、 實施科目:補救教學以國、英、數、理為主,其他科目視學生需要實施。
六、 實施方式
(一)教師因新流感居家隔離期間,依規定安排代課教師。多位老師居家隔離時:視請假教師人數由少至多依以下步驟實施:調請校內其他科目教師先授課→請退休老師支援→請鄰近學校老師支援→徵聘臨時代課教師。
(二)學校停課:視學校疫情狀況需要,依規定辦理。(三)居家隔離學生之課業輔導措施: (四) 因應新流感居家隔離學生之課業輔導 (1)學生居家隔離期間,委請導師負責協調最適宜學習通路(網路、傳真等)協助同學學習,每日由導師電話或電子郵件聯繫,以了解學生健康狀況及學習課業情形並作成輔導紀錄。
(2)視學生學習情形,隔離期間安排老師利用非同步遠距教學學平台指導學生作業
(3)蒐集每日課程進行之講義或學習單,轉交隔離學生練習。有課程重點或考卷(掃描),以E-mail傳送,同學在家收下學習練習。
(4)經教師同意,將上課狀況錄音或錄影,提供教學錄影帶(或燒錄成光碟),讓同學可以收聽、收看上課內容。
(5)提供學生電話詢問或E-mail回答疑問。
(6)請學生依進度在家自修,並按日填寫『居家隔離停課學生課業輔導實施教室日誌表』
(7)學生隔離期滿返校復課後,視學生之需要,安排教師進行補救教學。
(8)隔離期間若逢考試,則依本校補考辦法於復課後另行補考,或視其情形調整評量方式。
(五)學生部分班級停課:若需補課,返校後利用早自習、班週會、社團、第八節、週六、暑假等時段補課。
(六)學生全部停課:全校停課時,所遺課程調至週末或暑假補足。
七、模擬因應需全校停課之狀況:
1. 務請相關處組即日起加強對全體師生同仁宣導居家隔離之正確觀念及實施方式,以避免學生產生因停課而無所事事、四處遊蕩之錯誤觀念。
2. 加強宣導並提醒同學近期內切勿出入公共場所(如電影院、KTV、百貨公司、網咖、圖書館、K書中心、補習班、市場、餐廳、遊樂場所…),以防感染。
3. 請各班導師事先將同學分組,建立班級電話聯絡網,隨時掌握學生狀況。
4. 國三同學為因應基本學力測驗,務請事先在家中備妥一套完整之複習教材及試卷,已備不時之需。
5. 建請各班家委儘速將班級家長分組,建立班級家長聯絡網,並與導師保持密切聯絡,以維繫親師生之良好互動。
6. 停課期間學生配合北市教育局製作之電視遠距教學,作線上『居家學習』。
八、本辦法所需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九、本辦法經「新流感防疫緊急因應小組」、「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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